广东气象灾害概况
广东省是自然灾害的多发区,平均每年发生的20~30次自然灾害中,气象灾害占80%以上。台风、暴雨、低温、干旱、强对流及其产生的次生灾害连年不断,四季不断。春季有低温阴雨,初夏有强对流天气,4~9月为暴雨季节,7-9月为台风活动季节,秋季有寒露风,冬季有低温寒害和霜冻害,春旱秋旱年年有。频繁而严重的气象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十分惊人。据统计,90年代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全省直接经济损失约1167亿元,而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为1155亿元,占99%。在气象灾害中,台风造成的经济损失所占比率为52.1%,暴雨占26.9%,低温冷害占17.8%,干旱占1.7%,强对流占1.1%,雷电占0.4%。
1、台风
广东省台风发生频率和强度居全国之首。广东平均每年有3.54个台风登陆,占全国登陆数的37%,多的年份高达7个。登陆广东的台风强度大,风力10级以上的强热带风暴占58.9%。1964年9月5日在珠海登陆的6415号台风极大风速在64米/秒以上,1979年8月2日在深圳登陆的7908号台风极大风速在60.4米/秒以上。
2、暴雨
广东省年平均暴雨日4-13天,是我国大陆暴雨最多、最强的省份,主要出现在前汛期(4—6月)和后汛期
(7—10月)。1985年8月25日增城金坑水库最大10分钟暴雨量84.8毫米,是迄今为止中国大陆实测暴雨强度的最高记录。1955至1994年,全省24小时雨量超过700毫米的特大暴雨多达13场。1997年海丰共下了23天暴雨,1972年阳江下了22天暴雨。
3、干旱
广东省虽然年降水丰富,但区域性、季节性干旱仍很突出。粤西南尤其是雷州半岛春旱发生机率约为10年5-7遇,年均春旱天数19—26天,最长春旱天数192天。粤北秋旱十年五遇,年均秋旱天数25天,最长秋旱天数达76天。随着全球气候的变暖,干旱气象灾害的频率、程度呈逐年增加的态势,对我省的生产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4、雷电
我省属于雷电灾害的重灾区,年平均雷暴日数为87.6天,部分地区年雷暴日数高达127天。雷电发生时,除了巨大的机械力作用外,雷电产生的高温、高压、高频电磁脉冲往往成为灾害源,引发火灾、爆炸、建筑物损毁、信息通讯系统瘫痪等次生灾害,给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最近几年,雷暴日数和强度均呈上升趋势。2000-2003年,年均雷电灾害发生2047.5宗,年伤亡人数为249~270人,雷击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从2000年的10566万元上升至2003年的16429万元。
5、低温冷害
广东省季风气候明显,冬半年受强冷空气的影响,常会出现寒潮、低温阴雨、寒露风等低温冷害,对我省农作物、果树、花卉、蔬菜、水产养殖等造成毁灭性打击。粤中、粤北地区,10年有8年出现寒潮。20世纪90年代的4次寒害,给广东农业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13亿元。春季低温阴雨平均每年出现1-3次,常造成早稻大面积烂秧死苗。秋季寒露风年均出现2—3次,严重影响晚稻的抽穗开花和灌浆结实。
6、强对流天气
飑线、冰雹和龙卷风等强对流天气,虽然出现机率不高,但由于突发性强,破坏性也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