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区域气象中心业务大楼观光电梯加建桩承台基础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根据穗规建证【20074941号文批准,广东省气象局后勤服务中心现对广州区域气象中心业务大楼观光电梯加建桩承台基础工程施工进行内部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  广州区域气象中心业务大楼观光电梯加建桩承台基础工程施工   

二、招标单位:  广东省气象局后勤服务中心   

    联系人: 甘工、何工        联系电话: 87629249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城市建设工程监理公司

    联系人: 马工        联系电话:87371500

三、建设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福今路6   

四、招标内容、规模及标段划分:业务大楼观光电梯加建的挖基础土方及回填、混凝土灌注桩及承台工程

五、预计发包价:  9.2万元(以最终审计结算数为准)

六、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部分自筹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1]

    2008   7   8  ---- 2008   7    8 

   上午:        930 1130          下午:       14001600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即邀请合资格投标人投标直到多于等于3名后才正式确定投标人,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2]

    广州市东兴南路39号广州市城市建设工程监理公司二楼招标代理部(电话:87371500

九、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敦促有关施工企业做好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报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建安函[2008]50号)规定情形的,执行该通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类别所需的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或以上资质;

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人员应符合以下两项其中之一:

①房屋建筑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在市建委备案(未取得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的应符合《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建筑[2008]192号)的第二条规定或《转发省建设厅关于目前我省实施注册建造师制度中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建筑[2008]309号)的第二条规定),符合市建委《关于加强项目经理承接工程管理的通知》(穗建筑[2003]11号文)规定,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②三级或以上项目经理且在广州市建委备案,符合市建委《关于加强项目经理承接工程管理的通知》(穗建筑[2003]11号文)规定,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5、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广州市建筑业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登记备案证书》;

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8、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9、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2008  7 8 日前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工程安全质量问题(重大工程安全质量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准);

10、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11、投标人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2、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2008 7 8 日前年内投标人没有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已书面认定的行贿记录。

13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十一、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且少于等于12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名时,随机抽取12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即邀请合资格投标人投标直到多于等于3名后才正式确定投标人

 

 

 

广东省气象局后勤服务中心

广州市城市建设工程监理公司2008 7 4


附件一(下载):

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

工程名称:广州区域气象中心业务大楼观光电梯加建桩承台基础工程施工   投标单位(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投标申请人的代表签名:

 

序号

项目

内页码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审核情况

备注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1

投标申请公函(同以下资料装订为一本)

 

原件

 

 

2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原件

 

 

3

报名代表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

 

 

4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年检页的复印件

 

原件备查

 

 

5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原件备查

 

 

6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报受理回执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报受理回执只限于《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敦促有关施工企业做好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报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建安函[2008]50号)中规定的情形才需提供。)

 

原件备查

 

 

7

广州市建筑业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登记备案证书(在有效期内)复印件

 

原件备查

 

 

8

拟委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符合《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建筑[2008]192号)第二条或符合穗建筑[2008]309号文第二条规定的证明材料

 

原件备查

 

 

9

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

 

原件备查

 

 

10

建造师已在广州市建委备案的证明材料或按照《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建筑[2008]192号)第二条规定或穗建筑[2008]309号文第二条规定的备案承诺书。

 

原件备查

 

 

11

没有违反本招标公告第九.6789101112点要求的承诺书

 

原件

 

 

 

注:1、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首页,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 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

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报名单位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3、本表中有修改情况,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