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实况
 
行政许可项目
1、气象台站(含特种观测站)的迁建审批
2、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审批
3、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资格审批
4、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员资格审批

5、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
6、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
7、乙、丙级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认定
8、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9、防雷装置竣工验收
 

行政审批联系表

市气象局行政审批联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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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气象局行政许可项目及办理指南

序号
4
项目名称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员资格审批
实施机关
 广东省气象局
设定依据
行政法规:《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8号)第十条;"从事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人员,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实施依据
《广东省地面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资格管理暂行办法》
行政许可条件和
申请材料目录

(一)身心健康,政治合格;
(二)指挥人员、火箭发射手须年满18周岁,符合从业基本身体条件;
(三)指挥人员应当具备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经省气象主管机构和省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培训考核合格;
(四)火箭发射手应当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省气象主管机构和省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培训考核合格。
行政许可程序
和办理期限

办理期限按《行政许可法》规定执行。
办理联系方式
广东省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020)87675419、87675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