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稿 2

新版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解读

 

在《广东省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新闻发布会上,广东省气象台台长庄旭东接受了各界媒体的采访。

  问:新版预警信号和旧版主要有什么不同?

  答:从种类上来看,新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分为 10 类,保留了原来的台风、暴雨、寒冷、高温 4 类信号,新增了大雾、灰霾、雷雨大风、冰雹、道路结冰和森林火险 6 类信号。按灾害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新版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总体上分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四个等级(Ⅳ、Ⅲ、Ⅱ、Ⅰ级),分别代表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同时以中英文标识,与国家的所有应急处置等级和颜色保持一致,而原来的预警信号是黄色、红色、黑色三个等级。新版预警信号还完善了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对应的防御指引。

  问:为什么要修改预警信号发布制度?

  答:作为一种公众预警信息,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应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信号标识和等级划分标准。 2004 年底中国气象局发布了《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试行办法》并已于 2005 年 1 月 1 日 正式施行。而原版《广东省台风、暴雨、寒冷预警信号发布规定》颁布在 5 年前,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种类较少,没有包括大雾、灰霾等近几年出现较多的气象灾害。因此,有必要根据广东的气象灾害特点,调整气象预警信号发布。

  问:修改之后,哪些信号比较常用,哪些信号的出现频率可能比较少?

  答:根据广东的气候特点,台风、暴雨、高温、寒冷、大雾、灰霾、森林火险、雷雨大风 8 类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会比较常用,道路结冰等出现频率会比较少。

  问:预警信号总数会否增加?

答: 2001 年至 2006 年 4 月,全省共发出台风预警信号 1597 次 , 暴雨预警信号 4220 次 , 寒冷预警信号 3530 次,高温预警信号 536 次,有效减轻了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由于预警信号的种类和等级增加,今后的发布频率必然会增多。建议市民和单位根据不同等级采取不同的防御措施,既不要掉以轻心也不必反应过度。要强调的是,橙色和红色两个等级的预警,应引起高度重视。

  问:新版预警信号中的“防御指引”,是否有强制效应?

答:“防御指引”主要起引导性作用,不具有强制效应,也不可能涵盖城市生活的方方面面。市民应根据政府有关部门的具体通知执行,并结合生活经验采取应急措施。

问:如何根据预警信号中的颜色辨别程度的轻重?

答:橙色和红色的警报程度较重,应引起高度重视

问:具体如何识别新旧版的预警信号

答:在原用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中,分别使用黄、红、黑代表一般、严重、特别严重;而在新版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中,颜色由轻至重分别为蓝、黄、橙、红四色,同样是红色,在新版天气灾害预警信号中已代表的是特别严重等级。若以台风为例,可见如图所示:

 

注:可上网下载本次新闻发布会的相关材料。网址: http://www.grmc.gov.cn/

 

 

 

 

请采用1024 X 768 分辨率浏览为最佳观看效果

广东省气象局 、广东省气象信息中心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福今路6号
电话:(020)87678307 传真:87765281
Email:dxt@grmc.gov.cn 邮编:510080